企业担保的方式有哪些?
1.保证。是指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只有在主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仍不能完全清偿的,保证人才承担保证责任;连 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主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和主债务人负同样的偿还义务。
2、抵押担保。抵押担保是由债务人或其财产作为抵押物向债权人提供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 以抵押物的价值优先受偿。
3、质押担保。质押担保是由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持有的债权凭证交付给债权人,作为债务履行的质 押。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物的价款优先受偿。
4、留置担保。是指债权人按照法律的规定扣留债务人的财物,并以该财物折价或者变卖的款项优先受偿。
5、法定担保。包括抵押、质押、留置、定金等,由《担保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予以规定。
6、约定担保。当事人之间可以就上述五种担保方式之外的其它担保形式进行约定。 但当事人约定的担保方式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否则不受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