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可以撤回投资?
可撤销合同是指,因意思表示存在瑕疵而导致合同成立后可以撤销的合同。 可撤销合同的成立与生效,原则上与有效合同一样,自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且达成合意时起成立并生效;但可撤销合同在一般情况下不具有强制执行力,经有权机关或审判监督程序确认后才可以撤销。 虽然可撤销合同一经撤销即丧失效力,但属于相对无效,产生的是溯及既往的效果(回到当初未成立或者尚未生效的状态),而不是消灭法律关系。据此,可撤销合同被撤销前已经发生的法律后果,诸如当事人基于合同约定而享有的债权、承担的债务以及由此产生的各项费用,均应受到保护。也就是说,合同被撤销后,产生的是一种财产返还的责任(如金钱给付责任)和赔偿责任(如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而并非是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不承担违约责任。
可撤销合同在具备法定条件时是可以撤销的。这些条件包括: (一)重大误解。
1.须有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或者公序良俗的行为。
2.错误是重大的,不能是轻微的、局部的。
3.认识错误必须是具体的,而非一般的误认。
4.认识错误的对象只能是标的物的质量、数量或者其他约定,而不能是标的物的价格等。
5.行为人在订立合同之前对是否签订协议存在认识错误。
6.非因不可抗力所致,也不能事先放弃行使权利。
7.仅对信赖利益的损失负有损害赔偿责任。
(二)显失公平。
1.必须是被撤销方无经验、缺乏判断力导致。
2.客观上经济地位显著差异。
3.主观上明显不合理。
4.仅限于信赖利益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