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短道速滑中国哪里犯规?
我来说一下我对这个裁判判罚的理解,有不对的欢迎指正。 这个比赛是场冰球比赛,不是短道速滑比赛。所以评判的标准应该是以国际冰联的相关规定来评判。 首先说运动员进入冰刀区域,这是非常严重的违规行为,应该取消比赛成绩。
第二,队员在场上出现殴打对手、拉扯对手衣服、阻碍对手参赛等行为应该取消比赛成绩和终身禁赛。 第三,运动员在场下辱骂、殴打裁判员或安保人员,影响恶劣,应该终身禁赛。(注意这里是殴打,不是推搡) 第四,队员使用危险动作(包括踢人、踹人、打肚子等)不应该给予红牌警告或判罚点球;对出现生命危险的动作(如踢后脑勺)应该直接给予黄牌警告并终止其继续比赛。 第五,比赛中出现严重违规(如打架、严重犯规)应该停止该场比赛继续进行,根据情节给予扣分或取消比赛成绩,触犯刑法的交司法机关处理。(注:这一条是补充,因为其他几条都没提刑事处罚的事)
综合上述,我个人认为裁判的判罚没有太大问题,双方都应该接受。 因为是冬奥会所以我也就看了一些冬奥会的视频。今天看到了短道速滑男子500米半决赛和决赛以及冰壶混双半决赛。
1.短道速滑500米半决赛,韩国选手抢跑两次,理应取消比赛资格,但是裁判只取消了第二次抢跑的处罚,第一次的处罚只给了提示,我认为是不合理的,应该取消首次抢跑。 2.同一场比赛,韩国另一选手犯规导致中国选手摔出跑道,然而判罚结果却是无记录,赛后视频显示该选手仅向主裁判示意自己踩到了赵丹的鞋子,未表明自己存在犯规行为,而主裁在看完回放之后确认了这一犯规,但并没有给韩国选手任何处罚(加时赛除外),这种无视对方严重犯规的行为是有失公允的。
3.还是同一场比赛,最后一段视频显示,中国队完成超越后双双摔倒,韩队随后滑倒,张虹随即起身,与韩队发生身体冲突。此时主裁看录像,给予张虹警告,并给予韩国队调整鞋带的时间,随后两队进入争夺阶段,我反复看了很多遍,韩队的脚确实明显在比赛开始前就插在了张虹前进的路线上,这应该是一种恶意犯规吧。
4.冰壶混双半决赛,加拿大对英国。加拿大一个队员用手撞出了英国一队员,造成其向后摔倒,这一犯规理应给与黄牌警告,加拿大另一个没拿稳的壶砸到了英国一名队员的后背,虽然没造成伤害,但这明显也是一种危险性动作,也应给予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