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大小非解禁从哪看?
大小非解禁,又称"大小非减持"、或简称为“解禁”和“减持”,是指限售股权取得流通或短暂流动的权利; 2008年1月9日证监会公布了《关于上市公司股改有关暂停上市、恢复上市与终止上市处理意见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8]4号)文件对股权分置改革中“对锁三年”的非流通股所规定的解除禁售条件作出了相应调整。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08年6月发布的《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协议〉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至股份回购实施完毕之日,可以上市交易或者转让的部分,不得超过回购方案披露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 ”该《通知》还同时明确,上述“已经披露的股份回购计划”中的股份不包括因股权激励授予产生的限制性股票及因员工持股计划持有而产生的股份。 根据《通知》的规定,如果上市公司因实施股权激励授予而获得的股份在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一年内未行权而转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的,则该类股份不属于已披露的公司回购方案的股份范围之列,不纳入以上5%比例的限制之中,从而使得该部分股份存在随时进入二级市场进行变现的可能性。因此,为了规避此类风险,投资者在进行相关投资决策时应予以关注,谨防踩雷。 除《通知》的相关内容外,由于上市公司在实施股权激励时往往会对激励对象设定相应的考核期要求,且通常要求在满足所有考核要求后方能实现股份全部解禁并自由流入到二级市场中来。在这种情况下,除了应考虑前述的《通知》相关规定之外,还应将关注重点放在业绩考核期是否如期届满以及考核目标是否达标等情况上。另外值得注意的是:目前虽然绝大多数A股上市公司都已实施了股权激励计划,但是由于各个公司所处的行业类型不同、经营情况有异等因素的影响,其在设置业绩考核指标时的考量也必然会有所区别,故在应对此类情形时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具体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