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股市涨幅限制吗?
1952年,纽约证券交易所决定引入涨跌停板制度(Limit Order),但当时没有限定比例,仅规定每个交易日的最大跌幅为7%、最大涨幅为7%。 直到1980年以后,美国才开始实行7%的涨跌幅限制,不过只针对于挂牌交易股票,对期权等衍生品并没有限制。
随着1987年10月19日黑色星期一的暴跌,随后纽约证券交易所对个股的交易实施了上限和下限的限制;当天道琼斯工业平均指数狂泻了22.6%,创下有史以来最大单日点数下跌和最疯狂交易日之一。为此,纽约证交所紧急修改规则,在次日关闭市场的同时引入了涨跌停板措施,每天早8时30分至下午4时30分间,所有股票交易都要受到10%的涨跌停板限制。 如果当天收盘时跌穿平收线,则下一交易日期将恢复无限制模式(day after nondiscretionary trading)。
到了1995年时,纽约证券交易所在经历了“黑色星期五风暴”后开始实施每日价格涨跌幅限制,规定只要股价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者超过规定的百分比,当天的交易就将被停止。目前,纽约交易所股票每日价格跌幅限制为10%。 如果该股当日下跌了10%,那么下一个交易日开盘继续下跌5%,那么该股票就会被临时停止交易,直至下一个交易日才能重新开盘并继续交易。如果该股上涨至涨停板,而下一个交易日继续上涨超过前一交易日的最高点,也将被暂停交易。 同样,在纳斯达克股市中,如果某上市公司的股价在一个交易日内上涨或下跌超过一定百分比,该股票将被暂停交易,直至下个工作日才恢复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