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个税滞纳金怎么算?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发出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罚款;逾期仍不缴纳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 根据上述规定,对逾期缴纳税款的行为,应同时具备以下要件才能处罚:
1.须有逾期缴纳税款的行为;
2.须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3.须违反法律规定的情节严重;
4.须经过法定程序。
一、关于“违法情节是否严重”的认定标准 实践中,对“情节是否严重”的认定,一般从两方面进行分析:
一是从违反税法行为本身来看。主要考虑下列因素:
(1)违法行为是初次还是多次发生;
(2)违法的性质是故意还是过失;
(3)违反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或者发票管理、纳税担保等项制度的具体情节;
(4)其他应当注意的情节。 对于多次发生违法行为的,要综合考虑每次违法行为的情节进行判定。对于同一性质的违法行为,由于具体情节往往不同,所以不能简单地以次数确定其“情节是否严重”。比如,同一企业的同一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一年内累计欠缴税款5次,每次2000元,则该事项属于情节严重的范围。而如果该企业在同一时间内存在生产经营和收入情况却没有办理税务登记的违法事实,则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况。
二是从主观方面进行分析。主要考虑下列因素:
(1)行为人主观上是故意还是过失;
(2)行为人对违法行为的客观事实是否明知。 二者结合判断,即可得出结论。
三、需要提醒的是,在计算滞纳金时,不要忽略了一个问题——起征点的问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涉农贷款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国税发〔2009〕118号)第二条的规定,对金融机构向农民发放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以及向农业企业发放的贷款,免征增值税。 第三条第二款规定,金融机构从事的涉农贷款业务,免征营业税。 如果您的公司属于农、林、牧、渔业,那么计算滞纳金的起点应为起征点,超过部分才征收利息(滞纳金)。如果起征点以上的数额较大,而超过部分的数额又相对较小,从节约司法资源的角度出发,也可选择不予查处,但应当告知当事人依法自行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