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榜题名指什么生肖?
金榜题名,中状元,是古代科举制度中殿试第一名的称号。 唐朝的科举分为常科和制举两类。所谓“常科”就是定期举行的科目考试。由于唐代的常科考试科目有进士、明经两科,所以也有人把进士称做“甲科”,把明经称做“乙科”。
到了宋代,明经和进士仍然是科举的两个主要科目。宋太祖开宝年间,规定明经科的考试科目为五经,诗人必须通读《诗》、《书》、《礼》、《易》、《春秋》五经并掌握其中的训诂;进士科的考试科目最初只有五篇经书,后来增至七篇。元代初期,明经、进士两科仍旧并存。至元二十三年(公元1286年),明代经学大师王祎上疏议论科举,他建议废掉明经一科。理由是自隋唐以来,明经的取士之数远少于进士和孝廉方正,而且所取之士多儒生俗夫,无大才力。他的这个建议遭到了许多人的反对。一直到元朝末年,明经与进士仍然并行不。 明朝建立后,明太祖洪武三年(公元1370年)定下科举取士的规定:由进士、贡士经过殿试确定名次,录取分为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二甲赐进士出身,三甲赐同进士出身。一甲名额很少,共三人,分别称之为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又称为“鼎甲”或“金榜”。一甲三名进士都要在皇帝面前通过鞠躬行礼的方式确定名次排序。
洪武十七年(公无1384年)又规定,乡试第一名为解元,会试的第一名为会元,殿试的第一名为状元。于是,从解元、会元、状元到榜眼、探花,就成了人们常说的“连中三元”了。 明朝的科举虽然比唐、宋规模减小了许多,但是门第观念却大大加强。按照明太祖朱元璋的意见,凡是参加科举的人必须是在科场内有籍贯的“熟读圣贤书”的读书人。换言之,没有在籍的读书人,即使是才高八斗也不得参加科举。其后果相当严重,据说造成“一生困顿”、“二子落第”的多重悲剧。
至于清朝的科举大致沿袭了明朝的制度,没有什么大的改变。只是乾隆九年(公元1744年)以后,开始实行“殿试三策”,即皇帝亲自出题考察应试者是否真正具有经世济民的本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