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网青少年冠军有奖金吗?
13岁的俄罗斯少女尼娜·格里巴奇娃日前在蒙彼利埃,打入了2015年法国网球公开赛青少年组的四强。由于没能争得最后的冠军,她失望地哭着回家了。媒体称,如果法国网协的工作人员够敬业的话,他们或许能发现,格里巴奇娃其实还有一个身份——2014年温网青少年组的冠军。而那一次,她被爆出收取了4.5万英镑的不合理奖金。
诚然,网球作为一项富有娱乐性的体育运动,其参与者自然希望多挣钱、赚快钱——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当温网青少年组通过报纸和电视等媒体广泛传播的消息称,获胜者可以拿到4.5万英镑(约合人民币41万元)的奖金时,格里巴奇娃和她的团队自然要把这场比赛当做挣钱的机会。对此,温网青少年组固然有宣传失当的责任;而法国网球协会显然也更应该反思自己的工作,为什么一个在温网有过奖金争议的年轻人,能够打入法国网协的青少年四强?
其实,青少年运动员获得荣誉的同时获得合理的经济补偿,并不违反相关体育法规。问题在于,这种经济补偿应该在什么限度内,才符合相关法规的精神?四强赛获得亚军应获得5000英镑的奖金,那么冠军奖45000英镑合理吗?是否太过分了呢?这是值得思考的问题。
此前几年,美国和西班牙网协曾在青少年赛场上向获奖少年发放重金,结果招致国际网球联合会(ITF)的制裁:取消这两个协会2013年下半年度的国际比赛资格。其原因是,“这两项措施违背了ITF青少年运动发展的宗旨,也给相关选手带来了不公平的优势”。西班牙网协为此付出了50000欧元的罚款和三年内禁止设立青少年网球奖金的惨痛的代价。
国际网联对青少年奖金的严格管控,原因是未成年人容易受金钱诱惑误入歧途。在中国,青少年俱乐部和家长让“小球员”痴迷于网球的现象并不少,还有为了网球放弃了学业的。如果青少年网球选手真的有了钱,会发生什么?钱会促使青少年网球选手产生职业化的想法,但是当前中国的青少年网球选手本身的文化水平以及整个社会的基础设施都不支持他们的职业化发展。在没有途径实现自身价值的无奈之下,难免催生逃学、沉迷网络、甚至违法行为。
事实上,在对待青少年网球选手的奖励上,完全可以学习美国大学奖学金的方式:即运动员达到一定的水平,就可以得到一定的助学奖金。这样做的好处是:第一,奖励的主体不再是俱乐部和赞助商,而是教育机构和政府;第二,数额的确定有明确的标准,不会产生灰色收入;第三,奖金的发放可以由运动员所在的大学统一管理,减少被违法占有或克扣的可能。
(田渊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