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贷款要拉工资单吗?
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的衣食住行都离不开一个“钱”字。我们工作的背后都是为了“钱”。前几天,小张和小李夫妻俩去逛超市,结账的时候看到超市门口有贷款广告,夫妻双方可以贷30万,“不需要抵押,不需要担保,最高可以贷30万。”夫妻俩一听,当即动了心,打算去贷款。但冷静下来一想,现在各种贷款广告满天飞,套路很多,怕被坑,于是就想到了记者。
夫妻俩贷款要拉工资单吗?
针对夫妻俩想贷款却没有工资流水的情况,专业人士给出了以下建议。山东诚功律师事务所律师付兆赞表示,“对于夫妻之间的互负债务、共同负债,债权人只要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与共同生产经营,则可向夫妻双方主张偿还,不用对方举证。而夫妻之间的共债是以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生产为条件的,对于不需要举证的共债,应理解为不需要举证的夫妻共同债务。这里包含两种情形:第一种是明确列明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如《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夫或妻一方予以追认的,该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情形;第二种是高永建与吴承英合作经营煤炭生意,所产生的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那么夫妻俩应该怎样证明自己的工资收入呢?
山东齐岳律师事务所律师闫秀珍给出了以下建议,“夫妻作为特定的民事主体,相互享有和负有财产权。夫妻婚后所取得的财产,除特别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之外,应为夫妻共有财产。对于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双方具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在不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不影响社会公平正义的前提下,夫妻对属于共有财产的部分进行协商或处分,这是夫妻自治的体现,受法律的保护。但夫妻财产关系的变动必须通过夫妻双方的共同行为完成,任何一方均无权单独处分共同财产。如果单独由一方签字处分,在另一方对此没有做出明确表示的情况下,所签订协议应属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