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托管人由谁监管?
1、什么是基金托管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募集的基金都必须设立托管机构,对基金的财产进行托管;而基金托管人也因此成为法定受托人(比商业银行的托管理论更先进)。根据20世纪30年代美国信托法的有关条款,投资者作为委托人可以将资金交给受托人代为进行管理,但必须由一个或多个管理人负责执行投资策略,并承担由于选择不当而给投资者带来的损失。这就是基金经理的来源。
目前市场上基金托管人主要有以下4类:
a) 银行
b) 券商
c)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d) 基金公司子公司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虽然上述机构都可以担任基金托管人,但是根据职责的不同各有侧重: 例如,银行可以作为主托管人也可以作为辅托管人;券商只能做主托管人;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主要做养老目标基金和专户产品;而对于基金公司的子公司来说,则无一例外都是做主托管人。总之,市场越细分,行业格局就会越清晰。
2、谁来监督基金的托管人 目前我国对于基金托管人的监管主要是采取以机构监管为主,同时辅以必要的措施来保障基金的市场运作。在机构监管方面主要涉及主体包括中国证监会、基金公司、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从业人员等。其中,中国证监会对基金的托管服务与运营实施全程监管,主要负责审查批准基金托管人从事基金托管业务许可条件、审核签署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批复文件以及监督管理基金托管人的运作过程等;基金公司和基金托管人均需要对各自的经营行为承担责任。 在确保基金安全运作的前提下,如何更好地为基金提供高效便捷的托管服务一直是业内讨论的重点话题之一。为此,在现有体制下,有关部门正在积极努力,推动建立“宽进严出”的行业准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