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能国家豁免吗?
一、企业债务,包括金融债务和非金融债务 (一)金融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六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按照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的原则进行经营”。第四十二条规定:“银行在下列情况下,对借款人负有偿还金融机构借款本金和利息的义务.....”如果企业贷款到期还不还款,银行等金融机构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债务人清偿债务!当然,如果是政府项目或者地方政府作为担保人的,可能要先执行政府的财产。但即使如此,国企也是债务人,不会因此变成“非经营性单位”而摆脱债务的;
(二)非金融负债,即公司债、企业债等。 如果企业到期不能还款,债权人也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债务人清偿债务。当然,政府作为担保人,需要先代偿,再向债务人追偿。 二、未分配利润 如果企业不分配利润,股东可以以公司违反了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为由,提起请求公司依法分配利润的诉讼。法院判决后,公司仍不履行判决确定义务的,股东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三、职工工资
四、税款 五、其他应付款项 对于其它应付款项中的欠缴税款,税务机关可以催报并责令限期缴纳;对于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发出税收优先抵扣通知书,通知有关的银行优先扣收;因企业欠款造成的滞纳金、罚款和罚金,也都属于债权范畴,法院会对这些费用是否应该追缴作出判决,会作出具体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