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占中有什么要求?
2014年 10 月,一群以学生为主的抗议者占领香港中联的办公大楼,并要求与领导人进行面对面会谈以提出他们的诉求。在最初的提案被拒绝后,他们坚持了自己的立场,并继续留在中联大院里,直至中国领导人同意与他们会面。 这个事件被称为“占中大乱”或“再乱一次”(再闹一回)。这次示威活动是由公民反对派领导的。在事件过程中,警方拘捕了约183人,其中6人是记者。有8人被控暴动罪等罪名,如果这些被告罪名成立,他们将面临最高10年的监禁。 1月28日,香港高级法官宣布,由于7名被控暴头的男子认罪态度良好且该案证据不足,法庭将不会审判这7名被告。而另外5名男子仍在案处理。 此案是香港回归以来最严重的冲击政府机构案件。
2月初,香港法院裁定两名主犯非法集结和挑衅,分别判囚16个月至两年半不等。另有7人分别被判缓决或缓刑,另有人认罪但获减刑。对于此案的判决结果,港府表示基本满意,认为判决符合立法原意和刑法原则;而反对派则认为量刑过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