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为自己信托基金吗?
可以做自我信托,也叫做自信托,是委托人将资金财产委托给受托人并赋予受托人对等处分权的一种信托。 与慈善信托、公益信托相比,自我的含义更为广泛,只要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将其资产托付给他人的,就属于自我信托。
1. 自我信托的法律结构——以美国为例 在美国,大多数州的立法机构都允许设立自我信托。 例如《加州统一信托法》就规定,任何人都可以设立一个旨在为该人(即“委托人”)或其受益人(一般为委托人的配偶)提供财物照顾和保护的信托。 那么,一个人如何设立一项自我信托呢?
设立程序一般包括:
① 委托人填写好信托契约;
② 由至少两个的独立见证人在场时签署;
③ 交付给受托人保管。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美国的法律,即使是父母也不可以让子女成为自己信托中的受托人和受益人。但子女可以作为信托公司管理人员的成员或顾问。
2. 自我信托的限制——以我国为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的规定,除依法律规定或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不得设定信托,也就是说债务人是不能设立自我信托的。否则,由于债权人可以追索到信托财产,使得债务人丧失了以其全部个人财产对债权人承担无限责任的可能。这样,就有悖于设立信托的目的。 同时,为了保持个人财产的完整性,法律规定了一定限额以下的信托可以不经批准。具体见《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第46条的规定,即“自然人作为委托人一次性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余额上限为50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