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生孩子怎么报销?
报销条件:
1、 怀孕满28周后可以在预产期前三个月之周到本人所属辖区计生部门办理计生证明。
2、 怀孕后要在选定的系统医院建《北京市孕产妇保健手册》。
3、分娩一个月内,本人、配偶或代理人携带相关资料和单据到所属辖区社保科办理生育费用申报手续。
所需资料:
1、社保卡。
2、《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北京市外来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原件及复印件。
3、《北京市孕产妇保健手册》或《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住院情况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4、出院结算单和住院费 detailed list(由医院出具并盖章)原件。
5、《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手工报销审批表》一式两份。
6、由医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和《死亡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引、流产的,提供由计生部门出具的《北京市计划生育手术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费用手工报销送达回执》。(此表仅在选择申请快递送达时提供,需填报收取到付快递邮件地址及联系方式。社保科受理申报后,将通过快递到付方式送达支付通知和申报材料原件,相关快递费用在支付生育保险待遇款时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