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担保的方式有哪些?
1.保证。是指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只有在主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仍不能完全清偿的,保证人才承担保证责任;连 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主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和主债务人负同样的偿还义务。
2、抵押担保。抵押担保是由债务人或其财产作为抵押物向债权人提供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 以抵押物的价值优先受偿。
3、质押担保。质押担保是由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持有的债权凭证交付给债权人,作为债务履行的质 押。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物的价款优先受偿。
4、留置担保。是指债权人按照法律的规定扣留债务人的财物,并以该财物折价或者变卖的款项优先受偿。
5、法定担保。包括抵押、质押、留置、定金等,由《担保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予以规定。
6、约定担保。当事人之间可以就上述五种担保方式之外的其它担保形式进行约定。 但当事人约定的担保方式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否则不受保护。
以企业作为担保的方式有很多,概括地讲主要有以下几种:
**种是以企业自身的资产和信誉等作担保,具体形式有很多。一种是企业出具资信担保函。一些资信信誉度很高的特大型企业,在承揽对外业务时,常需要出具担保函,它一般由该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是控股总公司出具。还有一种是企业的母公司为它的子公司担保,而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也是很多的。
第二种是以企业作为担保物(抵押物)担保:即将某种有形的财产作为抵押物。目前企业比较常见的有三类:一是由大型企业兼并中小型企业,兼并后并入的资产为兼并企业的贷款担保;二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用在建的工程作为抵押物;三是用企业的成品、半成品货物作为抵押品。以上三类担保情况,在目前均大量存在。
第三种是以企业作为保证人担保:所谓保证人实质上就是介绍人和保证还款人,有的连保证还款也不承诺。从当前经济运行来看,企业给企业互保的越来越多,特别是一些中小企业,基本上是这么来的,有的一个地区的几户企业互相联保,这些企业互相之间本来就有债务关系,现在又互相担保,使问题更加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