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性基金共包括几项?
目前,我国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范围主要包括12类:车辆购置税、烟叶收购税(已并入增值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环境保护税、车船税、烟叶税、资源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除以上12个主要税种外,还有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主要用于农村义务教育;地方教育事业支出中用于教育方面的经费,一般包括上述地方教育费附加等。
还有一些专项基金,如支援贫困地区发展基金、少数民族地区发展资金、地震灾区重建基金、治淮投资、治黄投资等,这些基金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各地实际情况设立。
近年来,随着税收改革的深入进行,一些收费改为税收,例如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改为城市建设维护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改为地方教育事业发展补助费。 同时,还根据形势变化设立了新的项目,以适应经济发展和改革的需要。例如为支持中小企业技术改造和发展,设立了贴息贷款利息补助(企业);为提高铁路运营质量和安全水平,设立了铁路建设基金;为加强环境保护,设立了污染防治补助资金等等。 政府性基金是由各级政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而设立,向特定的对象征收的资金或实物,其资金来源具有强制性,所有资金收入均应缴入国库,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