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建仓期在哪看?
“建仓期”这个表述有问题,应该是“持仓周期”或“持有周期”。 持有个股(或债券)的时间长度叫做该资产的持仓周期(holding period)。假设你买到了一支股票A,那么从买入的那一天开始,到卖出该股票的任一时刻,这段时间就是它的持仓周期了。 当然,投资者可能会在买入后不久就卖出,也就是所谓的“短线交易”;也可能长期(通常指一年以上)持有一只股票而不动,我们称之为“长期持有的套头交易(LBO)”。这两种方式都没有问题,只要按照市场规则进行操作,都是被允许的。问题是对于“波段操作”和“高抛低吸”等类似行为是否属于持仓周期的范畴,目前各国会计准则还没有统一的规定。
我国新出台的准则规定,只有证券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和融券所得货币资产在下一个交易日开盘前买入相同数量和品种的证券归还出借方的,才能计为新交易的持仓周期,否则就只能计入原有的已存续的交易。 对普通投资者来说,了解这些会计处理上的细节也没有多大意义,关键是要知道自己的交易是在短期内还是长期内不会产生损益的即可——若是短期(比如1周)内会盈亏平衡甚至可能亏损的,那就应该把这笔交易视作成本来对待;若长期(比如3个月)内不会有损益,那它就是一笔投资,就应该确认利息收入或者费用、计提减值准备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