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企业能裁员吗?
看到这个问题,突然想起自己在美国被裁员的那次经历。 那时候我在一家医疗公司做研发,负责药物临床试验(也就是人家常说的I期临床试验)。这个试验是按着人给药搞的,要看看人体对这种药的耐受程度怎么样、有没有副作用等等。 按照常理来讲,一个新药要进行500到1000人的临床实验才能上市,当然这个人数是根据药物的可能的不良反应性质和程度确定的。
我任职的那家医药公司属于小型制药公司,只有600人左右,比之大型制药公司而言,管理比较人性化。但我所在的部门却是个例外——因为当时负责研发的领导觉得我们的项目快要失败了,为了节省成本考虑,打算裁掉整个课题组。 我当时并不知道项目组要被解散的消息,还兴致勃勃地跟同事讨论最近实验的结果。直到有一天,我被通知去见人力总监。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人力总监,一个和蔼可亲的中年妇女。她跟我谈了谈最近公司的人力预算和我的工资,然后问我是否愿意接受无薪假(就是暂时不发工资但是保留职位)或者自愿离职的选择。 因为当时我刚刚拿到绿卡并且已经找了工作,所以选择了自愿离职。 但是我前脚刚走,后脚人力总监就通知我说因为我不是正式员工,所以没有遣散费,公司的福利也都没有了。 我顿时觉得十分恶心,但这个时候我身无分文又刚刚移民,找不到工作又没有钱,根本没办法维权。于是吃了哑巴亏。
不过让我佩服的是,虽然当时公司以这种卑鄙的手段裁了我,但是在之后的年会和其他人员访谈的时候,却故意淡化负面消息,对外宣称由于某某政府项目的完成,公司规模扩大了并扩招了多少员工云云。甚至派我去给新招进来的员工培训,仿佛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好像什么都不知情的新员工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