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有托儿所吗?
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和《托儿所管理办法》的规定,托儿所主要对未满3周岁的婴幼儿进行保育和教育,幼儿园主要对3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因此,幼儿园不能称托儿所,托儿所也不能称幼儿园。鉴于婴幼儿身心发育的连续性和托儿所、幼儿园教育的相似性,《教育法》将幼儿园和托儿所作为学前教育的实施机构一并加以规定。
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收入和消费水平提高了,幼儿入托入院需求增加了,仅依靠国有的托儿所和幼儿园难以满足人们的需求,所以需要社会力量办学,特别是举办幼儿园。由于幼儿活泼好动、好奇心强、接触环境广,易发生意外伤害,因此,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必须符合一定条件。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批。举办幼儿园应当具有与保育、教育的要求相适应的园舍和设施,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管理要求,有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资格的专职园长和专、兼职幼儿教师,有完备的幼儿园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