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孩子离婚怎么判?
关于三个孩子的离婚怎么判的问题,夫妻双方在离婚时有三个孩子的,原则上孩子一人一半抚养,除了2周岁以下的,应随母亲共同生活,或者在协商不成时,由法院根据双方的经济条件、教育水平等条件综合考虑,判2个孩子归一方抚养,另一个孩子归另一方抚养。
关于孩子的抚养费,一般是按月支付,支付的数额以工资的20-30%为准。另外,对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有探望孩子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