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菏泽没有对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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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先上图 这是去年12月份的文件,调整后的工资标准今年3月份开始执行。 这一次调整的基数是1997年的工资水平,不是2016年的水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在职职工平均上调了5%左右。 同时,根据这个文件,山东省还确定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包括以下六项:

1.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2.个人缴费工资(计算指数化的月缴费工资);

3.单位缴费工资;

4.个人累计缴费年限;

5.本人退休年龄;

6.退休时所在省市规定的养老金计发比例(系数)。 以一个2014年入职的公务员为例,假如他2016年的工资水平比2014年上涨了不少,但是2016年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还是按2014年工资的数额确定。2017年和2018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分别以2016年、2017年的工资水平为缴费基数,以此类推。也就是说,2018年的工资调整后,2019年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才体现出来,并在2019年退休计发养老待遇时使用。而此前,也就是2016年至2018年期间,退休人员的养老待遇并不调整。这就是所谓的“前不涨、后不涨”的情况。 但2018年的文件同时指出,由于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处于试点阶段,在计发办法上使用了新的计算方法,导致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办理退休手续后,发放的养老金比原来减少了。为了保持待遇水平平稳过渡,采取了“保低限高”的办法进行调控,即以2014年工资总额作为计发基础,确保低收入者待遇不变,再结合高收入者增加的费用因素适当提高待遇水平。

看到这里大家其实也明白了,所谓 “前不涨、后不涨”的说法其实是媒体的不当表述。实际上,从2014年开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养老金已经实现了“12连调”。这次只是调整的基础发生了变化而已。 从2014年到2018年,国家的经济状况发生了巨大变化,国际国内形势更加复杂,减税降费是大势所趋,国家财政压力增大。在此背景下,继续统一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待遇显得更为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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