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银行有哪些?
根据2016年4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关于实施金融消费者保护战略的通知》,商业银行可以分为5个档次: ①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GSE) ②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DSE) ③其他商业银行
第四级(含第四级)以下不再划分
一.全国性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
二.外资法人银行
三.农村金融机构 (一)农村信用合作社 (二)村镇银行 四.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五.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代表机构相关账户的开立和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结合上述分,我们简单把北京所有的银行分为四大类
一类是,国有六大行;
二类是,央行、银保监会、外汇局三大监管机构的直属单位;
三类是,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四类是,其他银行和金融服务机构。 目前,我国实行的是分类管理,不同类型银行受不同的金融监管机构监管,实行不同的监管标准。
第一类,主要指国开行、进出口银行、农发行等3家国有大型金融机构,以及央行、外管局、银保监会的直属单位(中银基金、中投证券等),受严格的金融监管,风险敏感度相对较低,被监管的要求更严格,受到的监管措施也更多。
第二类,主要是政策性银行,包括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以及3家银行的总行营业部。这三家银行虽然属于政策性银行,但不以盈利为目的,所以不在上市商业银行之列,在监管指标上也有差异。其中,国家开发银行的监管指标由财政部负责核定,中国进出口银行的监管指标由商务部负责核定,中国农业银行的监管指标由农业部负责核定。
第三类,是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包括招商银行为代表的12家银行,及平安银行、中信银行(国际)等9家分行,这一类银行主要满足客户的融资需求,以盈利为目的,受最严格的监管。
第四类,主要包括各类金融租赁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还有各地的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这一类的银行主要满足企业和个人特殊融资需求,以盈利为目的,也要受监管但监管力度要小于第三类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