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投资主体有哪些?
1、国家出资企业(即国有企业)的分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国家出资企业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国务院授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另一类是其他单一投资主体的企业,包括中央企业和地方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54条之规定,国家出资企业在法律上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因此一般又称为“法人型国有独资企业”或“法人型国有独资公司”。
2、国家出资企业的监管体系 (一)国家出资企业的股东会、董事会(职代会)、监事会和总经理之间的关系 (二)国家出资企业的外部监管 主要包括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管和企业所从事行业的监管。其中,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管主要指审计机关和财政部门等依照法定程序对国有资本运营和管理情况实施监督,包括定期或不定期的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行业监管主要是工商、技术监督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能依法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进行规范和监督。
3、国家出资企业的组织形式 由于受到历史原因的影响,我国现有各类企业中,非上市公司仍然较多,而这类企业绝大多数属于国家出资企业,其组织形式主要采用“一股独大”“股东会至上”的内部治理结构,基本特点可以概括为“所有权”与“经营权”的高度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