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企业账面亏损?
会计上把一个会计期间的所有收入加在一起,减去所有支出,得出的数字就是这一个期间的利润(或亏损)。所以,你说企业的账面利润是亏损的,是指你的收入还不够支付所有的支出,你的盈利还不够抵补你的亏损。 会计上的亏盈是以账户的借贷方向为依据确定的,有借必贷、借贷相等才是平衡的。如果账户的借方发生额大于贷方发生额,说明企业这一期间的收入不能弥补支出,经营成果为亏损;反之,则表明企业经营成果为盈利。
这里所说的“收入”指的是我们在记账时,所填制的所有凭证的总和;而所谓“支出”,则是与我们记录的收入相对应的支出项目金额的合计数。两者相减,就是我们常说的“收支相抵后的余额”,也就是我们的“净收益”。
举个例子,假设某公司一年的收入总额为100万,总支出95万元,则该公司的营业利润为5万元。但这是没有考虑纳税因素的,如果要考虑税收因素的话,则要根据不同的经营项目,计入相应的科目中(如销售商品的要缴纳增值税),再用利润总额减去应缴税费后,才能得出我们最终要交纳的所得税。在计算了相关税费之后,可能的结果会是: 本年所得税费用=3.82-2.84=0.98(万元) 0.98万元的所得税费用在财务报表中是要单独列示的。
一个企业经营一段时间后,如果会计核算真实有效且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那么该单位资产负债表的“未分配利润”栏就会体现出来。 以上是我的理解,欢迎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