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低收入家庭为多少?
2016年底,在上海月收入低于4950元的家庭共有8.8万户,占城市户籍人口的3%; 2017年2月,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本市2016年全年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55479元/人,月平均工资为4623元。 月收入的4倍即20492元,高于此标准的家庭人口合计为18.9万户,占全市户籍人口的7%。 这意味着,月收入低于6000元的上海市民约三分之一属于低收入人群,这些家庭的住房、医疗等问题更加值得关注。 据市人社局介绍,上述数据是扣除五险一金等后实际到手的收入。而此前,上海公布的工资指导价中,以工资总额去除不计入工资的“四金”(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工伤保险金)后,月收入在4000元以下的占全市职工总数约为五分之一。
同时,《2017年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7年末上海户籍总人口591.81万人。其中,外来常住人口427.91万人,占总人口的72.2%。 根据上述数据计算,在沪外地人中近七成属于低收入人群。 上海本地媒体援引专家观点称,根据我国现行标准,人均GDP低于1万美元的视为发展中国家,作为国际大都市的上海也应算作发展中国家。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张俊森此前接受采访时说,相对于北京、天津、广州等城市,上海的低收入群体所占的比例明显要高一些,这是由上海的就业结构和劳动力市场状况决定的。 “由于制造业在外贸中的比重比较高,因此蓝领工人的收入水平相对比较低。而上海又是非常重视服务业的城市,所以服务领域低收入者的比例就高了。”他说。 张俊森认为,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城市居民总体上是享受了较高的政府福利的,因此在衡量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时,不能简单用消费支出指标来比较,而应当结合政府提供的公共福利设施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