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宽阳台怎么收费?
一、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未标注阳台面积,那么阳台的公摊面积是多少呢? 一般封闭阳台全部算建筑面积;未封闭阳台半计算建筑面积。 以房屋买卖合同中的约定为准;没有约定的:按国家建设部有关规定,未封阳台,不算建筑面积;已封闭阳台,计入建筑面积 《房产测量规范》2013规定: 1.建筑物外墙外侧有护套的,套色部分不应计入建筑面积。
2.建筑物外飘窗(檐)的进深超过0.6米的,窗户外边伸出的墙体外缘应计入立面面积。 二、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应怎样对公共部位进行验收? 在购房者所购商品房达到竣工验收合格条件后,即可申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工程竣工后,应当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和对建筑设计方案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予以核实,并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管理规定的要求对商品房进行竣工验收和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 对工程质量或建筑工程资料存在问题的商品房应当重新组织竣工验收或者补充完善相关资料后进行竣工验收,确保商品房符合规划设计要求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组织竣工验收时,应当将竣工验收时间、实际完工时间、实际完成投资额等情况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告,接受监督。 建设单位应当在组织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竣工验收的时间、地点及主要内容等内容书面通知承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的政府有关部门。 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应当有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参加并出具建设工程质量鉴定书。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依法实施工程质量监督,不得拒绝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的申请,但可以对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程序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房地产开发企业组织竣工验收时,可以以业主户为单位推选代表参与竣工验收活动。
三、购买期房,收房时发现阳台比当初签订的协议小,怎么办?
案例介绍: 小刘于2009年购买了位于某新区的一期住房一套,与销售方签定了认购协议书并按约支付了首付款。该楼盘尚未建成,要到2014年才交房。今年8月底,小刘到售楼部准备签正式预售合同时却发现,当初售楼员给他看的户型平面图与实际修建的样板房相差很多!阳台少了近一半,客厅也变成了走道…… 原来,小刘所购房屋原规划的阳台是“凸”型,而实际修建的却是“凹”型,并且从卧室延伸到了客厅,长度减少了三分之一左右,且与客厅之间无隔断。 小刘认为,自己买房是为了居住,可现在面积缩水这么多,严重影响日后的装修和生活,而且房子还没有建完就出现如此大的变化,让人无法相信将来会是什么状况。
律师说法: 本案中小刘遇到的情况是典型的购房合同面积与实际交房面积不符的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己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当然,如果双方对于合同面积的争议是因为规划变更造成的,则不能适用上述法律规定让开发企业负主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