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票丢失怎么补票?
旅客在乘车前丢失车票时,按如下方式办理补票。
旅客在列车上丢失车票补票后又找到原票时,列车长应编制客运记录交旅客,旅客可持客运记录和原车票及后补车票,在出站到车站售票厅办理后补车票的退票手续后,退票费按规定核收。
旅客在到站后丢失车票时,到车站售票厅办理。
由于工作人员失误造成旅客车票丢失时,填写客运记录代替车票使用。为了简化作业过程,方便旅客和站车工作人员,对丢失实名制车票的,按如下规定办理:
旅客在票面发站停止候车前,丢失实名制车票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办理 1 次挂失补办手续。
1、提供购票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同时提供购票地车站名称、乘车日期、车次、发到站信息。
2、不晚于票面发站停止检票时间前20分钟。
办理时,须按原车票车次、席位、票价重新购买一张新车票。在停止检票 前 20 分钟之前,凭客运记录、新车票和购票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出 站口办理出站检票手续,车站核实后收回客运记录,退回后补新车票与原票乘车区间一致部分的票价。办理后补车票退票手续不收退票费,其他情况则按规定 核收退票费。
在原车票开车前,新车票与原车票乘车日期、车次、发到站相同,并为电子支付车票时,到车站售票厅退票窗口,凭客运记录和“挂失补”车票及购票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办理“挂失补”车票的退票手续,按规定核收补票的手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