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如何反垄断?
我讲一个最近发生的真人真事,也许能说明反垄断局面对互联网企业的不适应。 前一阵子,微信又闹了一场“扫黄打非”。腾讯旗下的QQ书城和创世中文网发现国家新闻出版署刚刚发布的《出版国产网络游戏作品申请书》中,“出版产品描述”一栏要求填写的内容包含有“是否含有色情以及淫秽内容”“是否含有赌博及恐怖内容”等信息。这明显是把互联网企业的自审行为当做政府监管的延伸,甚至动用了公法《出版管理条例》来要求腾讯提交涉黄证明(腾讯当然不会给这种垃圾提供涉黄证明)。搞得腾讯一脸懵逼,不知该如何应对。最后事情不了了之。
其实这就是对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兴行业的监管套利。因为传统行业通常由行政机关直接负责监管,而互联网企业由于利用互联网无边界特性,使得监管部门很难直接发挥作用。于是出现了今天这种“打补丁”的情况:通过制定新的规定或者调整现有规则的方式,将原本属于市场的行为用行政方式加以干预。 其实,我国的互联网领域已经有了很多这样“打补丁”的案例了,比如之前关于网络音乐版权的纠纷,再比如刚才说的微信公众号的“扫黄打非”。
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就是因为传统的监管思维仍然没有跳出传统行业的框架,而对新兴的网络行业缺乏针对性的监管手段导致的。而新兴行业往往又有很强的外部性,会影响其他领域的正常发展的。所以,无论是“打补丁”还是“拔钉子”(指最近刚刚恢复的烟草反垄断调查),其实都是针对新兴行业的监管手段。只不过前者是增量监管,后者是存量监管。
但是,无论哪种形式,如果采用行政力而非市场机制的方式来实施,必然会产生监管套利的问题。因为监管部门本身也是隶属于某个部门的一个机构,自然存在被监管者通过向监管者输送利益以达到避税目的的可能。
要想真正地做好反垄断工作,一方面需要加强企业自身的执法能力,另一方面也需要完善相关法律制度,更重要的是建立一套贯穿始终的市场化思维,才能抓住根本。不然就会像有关部门抓烟草垄断那样,为了数据而数据,搞出一个半拉子结果来让各方都不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