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师范大学可以转专业吗?
为充分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学习环境,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江苏师范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申请转专业(类)的基本条件
(一)一年级新生入学后,在一学年内达到转入专业规定条件的,均可申请转专业(类)
(二)同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1、主修与辅修专业相一致,且辅修成绩优良的;
2、确有专长,在某一学科领域确有发明,有极大培养前途的,转入该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的(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入学后,经学校医疗单位检查诊断,发现某种特殊疾病或生理缺陷,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它专业学习的;
4、经学校认可,原专业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的(经学校核实);
5、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需要转专业的学生。
以上1、2两条,受专业初选名额和专业教学资源限制,严格控制转专业人数。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一)入学未满一学年或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者;
(二)文科类专业申请转入体育类、艺术类及外语类专业者或艺、体、文、理类跨科类转学者;
(三)正在休学,或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者;
(四)已达到退学条件者;
(五)其他无正当理由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