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积几月断缴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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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0条规定,职工所在单位应当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个人和单位缴存的比例不低于5%且不超过12%。 单位如果拖欠一个月未缴存公积金,就属于违规,可以要求补缴并支付滞纳金(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累计6个月以上不缴存的,可以要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注销账户并收回借款人所发放的贷款。 由此可见“半年”是单位欠缴限期的上限,过期不还则会有相应的惩罚措施。题主所说的情况,在超过6个月的情况下,公积金贷款会被收回,而商贷不会受到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此处的断缴是指企业未及时缴纳或减少员工的工资,导致公积金部门收缴不足,并不是指员工离职、断了社保导致了断缴。

2.不同地区对公积金是否连续缴存的时间要求不一样,例如天津就明确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必须满足公积金开户满1年并且连续正常缴存1年的条件,而在北京则是要求缴存不满两年就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具体的缴存时间还是需要大家咨询所在地的公积金管理部。

3.如果是离职,那么可以在新公司继续缴纳,如果是找人力资源公司代交,则成本较高。如果是自己以个人名义缴纳,则只能缴纳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具体的方式还要结合当地的规定来看。

芮月珍芮月珍优质答主

北京公积金13个月没有存钱就作废,即:北京公积金缴存者个人公积金账户封存(停止缴存)之后,在13个月内没有将该账户再次启封(开始缴存)的,则该账户直接自动做“集中封存”处理。个人公积金账户一旦进入“集中封存户”之后,缴存者办理启封手续已经无效!

但不是说不能再继续缴存公积金,而是说必须做一个“销户”手续,然后新单位可以根据该缴存者身份证号码再重新做一个新的公积金账户继续缴存公积金(全国18位身份证号码只能对应一个公积金帐号,所以要新做)。

而且,个人公积金账户进入“集中封存户”即表示已经不可存钱,所以如果在12个月内有新单位的,建议及时办理公积金转移手续而不是重新开新户,同时继续逐月缴存,这样,该公积金账户就不会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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